小客车指标有效期延至1年、配置指标总量减少5万个、四种情形不予办理更新指标。今天,新修订的《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及《关于2018年小客车指标总量和配置比例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等内容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向社会公布,《暂行规定》于2018年1月15日施行。 据了解,此次《暂行规定》的修订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将原来6个月的指标有效期延长至1年。二是增加了不予办理更新指标的情形,对于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的,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将不再受理更新指标的申请。据介绍,这一条主要是针对极少数长期不按法律规定接受机动车检验的车辆,只要是正常参加年检的车辆都不受影响。
此外,为了落实《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交通发展建设规划》和《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工作方案(2017年至2020年)》关于“2020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控制在630万辆以内”的目标要求,《通告》明确,2018年年度小客车配置指标总量由15万个减少到10万个,其中新能源指标保持6万不变,普通指标由9万个减少至4万个。
据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市民的建议,本次修订延长了指标有效期,小客车指标有效期改为1年。即,市民摇号获得普通指标或者轮候获得新能源指标以后,有一年的时间进行选择;更新车辆的市民,从淘汰前一辆车到买新车有两年的时间进行选择。新的暂行规定正式施行前已经持有的、尚在有效期之内的指标将自动延期。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将于2018年1月15日0时进行数据更新,所有还没使用的有效指标都会在原有效期基础上延长6个月。指标所有人原则上应当持新的指标确认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登录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bjhjyd.gov.cn进入用户中心即可打印)。因各种原因未能打印的,持原有指标确认通知书在办事窗口也能予以确认。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提醒指标所有人一定要在新的有效期内办理车辆购置登记手续。此外,新的暂行规定正式施行前6个月已经办理了旧车注销登记还未申请更新指标的,申请时限也会自动延期。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