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等联合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提出,到2020 年,京津冀区域劣Ⅴ类断面比例将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将达73%。
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各部门积极建立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和京津冀等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全国地表水仍有近十分之一的断面水质为劣Ⅴ类,约五分之一的湖泊呈现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其中海河流域北京、天津、河北,辽河流域辽宁,黄河流域山西,淮河流域河南,长江流域湖北、贵州、四川、云南、江苏,珠江流域广东等地污染问题相对突出。
规划要求,京津冀区域作为海河流域污染防治的关键区域,要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加强顶层设计,持续提升水污染治理、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水平。开展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大力提高用水效率,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推动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步提高沿海钢铁、重化工等企业海水淡化及海水利用比例。
规划明确,以跨界河流为重点,强化辖区内水质达标管理,推进上下游联防联控、联动治污,着力解决跨界水污染纠纷,大幅减少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推进京津冀“六河五湖”(海河流域京津冀地区滦河、潮白河、北运河、永定河、大清河、南运河六条重点河流和白洋淀、衡水湖、七里海、南大港、北大港五大重点湖泊湿地)等重要河湖和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协同推进。
以潮河、引滦入津河、白河、黎河、淋河、桑干河、洋河、滦河、柳河、青龙河、拒马河、漳河、唐河、滹沱河上游、密云水库、怀柔水库、于桥水库、岳城水库、衡水湖等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江河湖库为重点,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调查评估,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以水质劣于Ⅴ类的优先控制单元为重点,落实治污责任,加大整治力度,大幅削减单元污染负荷,加强生态流量保障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科学安排闸坝下泄水量,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确保断面水质达标。白洋淀流域要综合采取入淀河流治理、村镇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保护和修复以及必要的调水等措施,保证生态水量和生态水位,逐步恢复生态功能。
以滦河、潮白河、北运河、永定河、卫运河、大清河、子牙河、子牙新河、徒骇河、马颊河等跨界河流为重点,强化辖区内水质达标管理,推进上下游联防联控、联动治污,着力解决跨界水污染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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