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的大城市中,如果你想找一个坐拥万卷图书,又不被打扰的阅读之地,散落在都市丛林中的图书馆,无疑会成为人们的最佳选择。找一个空座,摊一本好书,在书香里,停下匆忙的脚步,寻求宁静的时光,让知识留驻在脑海里。
2018年1月1日起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其中包括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公共图书馆应当加强数字资源建设、支持学校图书馆和科研机构图书馆等向社会公众开放等条款。该法的颁布对公共图书馆未来发展将起到哪些积极作用?如何推动和引领新时代全民阅读?记者走访了多家图书馆负责人和相关学者。
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
倡导全民阅读多元模式
“图书馆不是一个封闭的机构,理应让社会各界参与到图书馆建设中来,共同推进图书馆事业的繁荣发展。”省图书馆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河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金胜勇认为。
早在上世纪90年代,省图书馆就曾举办过“冀图·观点·文化艺术沙龙”,邀请当时戏曲界、文艺界的专家学者进行文化交流,还举办过各种形式的专题讲座。这些可以说是早期公共图书馆寻求社会力量参与的一个缩影。此后,省图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更是层出不穷,比如“我和图书馆有个约会”“书香雅韵·经典诵读”等读者活动,我爱阅读·迎新春摄影作品展、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历史文献精品展、迎“七一”大型电影海报精品展以及社会捐献等等,都展现了社会公众参与其中的热情与行动。最近,由省图书馆和河北教育音像电子出版社、河北教育出版社合作推出的24小时书店——呈明书店等,也都在围绕着如何更好地为读者提供服务,如何让社会力量更好地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进行着探索,从而为读者创造良好的阅读环境。
“如今,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能以法律条款的形式确定下来,对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无疑是一个非常有利的契机。”省图书馆馆长李勇说,省会市民的文化夜生活需求不应该只有电影、文艺演出等,也需要阅读,这一点可以从凌晨时分在呈明书店阅读的读者身上得到印证。
打造数字化图书馆建设
推动全民阅读与时俱进
图书馆作为一个场所毕竟是固定的,无法移动,打造全民阅读仅有社会力量参与其中是不够的,那么数字化图书馆建设就成为了时代发展的重要需求和重点补充。
现在不管是在公交车上还是地铁里,一眼望去大多数人都在低头看手机,其中有不少是在阅读电子书。可以说我们已经进入了大数据时代,大众阅览的方式特别是年轻人的阅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已然从传统的读书变成了数字化的“读屏”。
位于省图书馆东门入口处的自助平台,收录了全国各地主要报刊资源,《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大公报》《中国国际报》《环球时报》等等,实际操作也很简单,不少读者纷纷表示既方便又实用。除全国报刊索引数据库外,龙源电子期刊阅览室数据库、库克数字音乐图书馆数据库、乐享微视图书馆(少儿馆)数据库……这些省图的数字资源处处体现着公共图书馆近几年服务功能和阅读方式的悄然转变,从仅仅提供书籍的场所转变为公众素质教育的平台,从单一阅读服务转变为多元化服务模式,图书馆正在成为一座城市引导阅读风潮、凝聚阅读群体的场所。
“把公共图书馆应当加强数字资源建设作为一项单独列举出来,说明该法律对数字化的充分重视。”李勇认为,现代图书馆要与时俱进提供更加全面、便捷、准确的服务。
“现在的公共图书馆是朝向复合型图书馆发展的,既要满足读者传统需求,又要满足读者数字化需求。建设数字图书馆、手机移动图书馆、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等,会极大方便有数字化需求的现代读者。”石家庄市图书馆馆长刘国红表示,读者通过手机便可以享受馆藏的海量资源,在上下班的路上、户外放松的时候,利用碎片的时间去阅读、学习,让图书馆随时在身边,无疑对促进全民阅读意义非凡。
支持学校、科研机构图书馆等向公众开放,期待打破“一座难求”困境
图书馆经常座无虚席,尤其是暑期时,不少读者早早就到省图门口排队等待进馆,“一座难求”的情况每天都在出现,这对推动全民阅读显然不利,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目前面对公众开放的公共图书馆远远无法满足市民对阅读场所的需求。
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共图书馆法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学校图书馆、科研机构图书馆以及其他类型图书馆向社会公众开放,可以说非常及时。学校,尤其是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公众开放,在为全民阅读提供更多场所的同时也能与公众分享知识“富矿”。
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光高校就有近3000所,并且许多校内图书馆藏书量巨大,而只对本校师生开放,某种程度上也属浪费。“其实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是大势所趋。”金胜勇说,早在2012年的时候,北京已经成立了首都图书馆联盟,让北京市民仅凭一张读者卡,即可在市内60所图书馆通借通还,其中包括34所高校图书馆。
李勇对此也表示赞同,他说:“公共图书馆藏书资源偏向基础类型的阅读,需要更好地满足不同群体、不同年龄段的读者。而高校图书馆的资源更专业,高校图书馆如能向社会公众开放,无疑能与各地公共图书馆形成资源互补,满足更多人的需求,在引领全民阅读、构建学习型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