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河县举行了工程建设领域廉政责任状签约仪式,各职能部门一把手分别与20个项目建设单位代表签订了责任状。 近年来,香河县不断强化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政建设,通过签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状》,全面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责任状要求,政府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及新民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单位和审批监管部门法定代表人都要签订责任状,规定双方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责任状注明审批监管部门的审批权限、审批时限、监管事项,明确不准以任何理由接受建设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等;同时要求工程建设单位不准向审批监管部门支付劳务费、介绍费,更不准向审批监管部门人员行贿等。责任状在项目审批前和工程开工前分两个步骤签订,分别从审批监管部门和施工单位两个方面明确了双方的责任。
责任状既是承诺书,也是责任分解图。城建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单位签订责任状后,严格按照责任分解,在单位内部逐级签订责任状,将责任分解到人。通过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各个环节责任人员的教育管理,增强其执行责任状条款的自觉性,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压力传递机制。
通过签订廉政责任状,累计压缩行政审批时限三分之一以上,企业经营成本和日常开支进一步降低,有效解决了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拖延工期等各种问题,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的建筑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