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村务公开是基层群众自治的制度性安排,事关脱贫攻坚决胜成败,事关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是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我们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制度来坚持,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切实保障群众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做到精心组织引导,保障群众选举权,细化议事规则,保障群众决策权,紧抓关键环节,保障群众管理权。以制度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作”,让村民从村务的旁观者、上访者变成决策者、管理者和监督者。
一、加大督办力度,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
首先是加强检查,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做到“八个必须”。一是必须修订工作制度、村规民约,完善内容,做到与时俱进。二是重要工作制度必须在公开栏内永久性公开。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规民约,必须在公开栏内公开,便于群众监督。三是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经过群众推选,村民议事会、村民代表会成员必须经过村民推选,必须实行常任制。建立村群众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四是财务公开必须一季度一次,逐笔公布具体明细。日常事务半年一公开,临时性事项及时公开。五是公开栏的建设必须提高标准,统一规格,统一格式,地点要集中、固定。每个村民小组有一块公示牌,做到村公示到组、组公示到户。六是应公开的内容必须全部公开。村干部工资、村干部年度考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要公开。七是民主管理会议记录必须完备,存档备查。八是财务凭证必须合乎规定。其次是组织调研,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的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由市委农工部牵头,联合财政局、纪检委,调查研究,迅速完善各种制度。包括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格式等,民主管理的组织、内容、程序、要求等,都要以制度形式作出规定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要正确处理四个方面的关系。民主选举是基础,民主决策是关键,民主管理是重点,民主监督是保障,四者必须全面推行,不可偏废。以健全、完善的制度保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全面推进,做到:村里的干部群众选,村里的大事群众定,村里的事务群众管,村里的财务群众理;事前群众知道,事中群众参与,事后群众评议;重大问题群众说了算,经济问题市场说了算,财务问题制度说了算。
二、加大监督力度,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程序化
一是加强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工作。对组长进行政策、法律、财务培训。对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进行年度工作考核。二是村党支部、村委会要自觉接受群众查询监督。凡集体的大事决策,事前由群众代表会议审定,交村委会执行,事后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议并向群众公开,如公路建设、抗旱排涝费用、水利建设以资代劳、其它一事一议等。三是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部门监督。民政、财政、监察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农经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布。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
三、加大领导力度,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
一是统一各级党政组织、相关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学习党的十九大、中办发【2004】17号文件、霸州市关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着力提高村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和群众参与监督的意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上来。二是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指导。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是关键。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乡镇一年至少要搞两次检查,被动乡镇要做到一季度一次检查,对长期后进的村实行“笼子”管理,对死角村的工作要派专人指导;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及时解决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新任村组干部、农村财会人员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三是建立党政领导责任制,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基层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的责任制,不断完善责任考核办法,年初层层签订责任状,年终层层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结果公开通报。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先进乡镇和先进村评选的重要内容,纳入乡镇和村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真正把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今后,霸州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体系将日益完善,组织载体逐步健全,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多样,它将成为助力乡村振兴,推进美丽宜居现代化新农村,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