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简述
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叶简明先生被调查的相关消息。
二、澄清声明
因相关报道可能引起市场关注和投资者猜测,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信国际”)对媒体报道的内容进行了核实,现澄清
说明如下:
(一)
叶简明先生与华信国际无直接关系,并非公司实际控制人叶简明先生现任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叶简明先生未在华信国际担任职务,与公司无直接关系,并非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苏卫忠先生和郑雄斌先生。公司历年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如下:
1、2010年12月22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庆祖森先生与庆光梅女士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庆祖森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0,207,707股全部转让给庆光梅女士。庆光梅女士与庆祖森先生系父女关系,且与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谢平先生系夫妻关系。本次转让完成过户后,谢平先生(第一大股东)和庆光梅女士(第二大股东)分别持有公司股份为8.63%和6.88%,合并持有公司15.51%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2013年2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202号)核准,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向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华信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728,685,018股,上海华信持有公司60.78%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苏卫忠、郑雄斌、孙晔为公司的实际控股人。
3、2014年4月1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孙晔先生将所持上海市华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10%的股权转让予中安联合能源有限公司;将所持中安联合能源有限公司1%的股权转让予苏卫忠先生(上海市华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和中安联合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信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
孙晔先生此次转让上述股权后,不再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苏卫忠和郑雄斌于2014年4月17日签署了新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书》,苏卫忠和郑雄斌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
公司业务总体运行平稳,各项业务有序开展
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82,066.1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60%,实现营业利润61,207.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48%,实现利润总额63,015.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569.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10%,基本每股收益0.2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00%。
2017年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总资产较年初减少28.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年初增长11.39%。
截至目前,公司运营一切正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未来,公司将继续在稳健发展的基础上,紧紧围绕“能源+金融”总体战略,夯实主营业务发展基础,优化产业布局。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所规定的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