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改委日前印发《河北南部电网煤改电采暖低谷电量打捆交易方案(试行)》。按照方案,河北省南部电网煤改电用户低谷(20时至次日8时)电量将进行打捆交易,确保煤改电用户的购电价格不高于现行目录电价。
参与煤改电采暖低谷电量打捆交易市场主体为河北南部电网准入电力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以及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代理的符合国家政策、省“双代办”确定的煤改电电力用户。
河北电力交易中心根据通过审核的煤改电用户名单,建立单独用户档案,按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采用分表分时计量,对低谷时段电量进行市场化交易,保证计量核收多少就交易多少。
电力用户购电价格由直接交易价格、谷段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谷段输配电价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批复的对应电压等级单一制输配电价的50%执行。电网公司不从中牟利,保证降低多少传导多少。
交易电量为增量,不纳入年度计划进行分配。初期每月根据上月单独计量的煤改电采暖低谷时段电量打捆,作为月度交易总量;后期逐步过渡到由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进行预测后交易。若月度实际用电量与预测值产生偏差,则偏差值滚动到下一月度。若供暖期结束时仍有偏差,则偏差部分电量纳入年度计划进行统一分配,并按国家批复的上网电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