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委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巡察战略部署的坚定决心,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全覆盖。2017年,该市委巡察机构高质量完成了十一届市委巡察任务,先后两轮对21个市直单位、2个市属企业进行政治巡察,对5个贫困县区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各类问题1556个,问题线索678个。截至目前,给予党政纪处分79人,组织处理24人,诫勉谈话5人,谈话函询25人。
张家口市委巡察机构坚持把“政治体检”放在首位,突出重点对象和重点领域,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中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确定巡察任务,深入了解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机关党的建设、干部作风纪律等情况。
在各巡察组篦梳细筛的“政治体检”下,一系列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病症”被找了出来。2017年, 张家口市十一届市委开展两轮常规巡察工作, 一轮比一轮效果明显, 共发现问题841个。对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更是直面问题,不掩饰,不护短,在社会上引起强烈震动。8月中旬至9月上旬,该市市委4个巡察组对2016年被巡察的8个市直单位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督导督促整改落实成效,释放出“不是巡察一次就万事大吉”的强烈信号。
张家口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巡察工作,就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巡察工作精神、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市委 “五人小组”分别听取两轮巡察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市委主要负责人先后12次就巡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提出“六看”“三个坚持”“四个保障”等具体要求,明确要求市县巡察机构要实现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办公场所、经费保障“四个到位”。
在统一安排部署下,2017年4月,该市以市纪委书记任组长、市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市委巡察办和5个市委巡察组,17个县区均按要求建立了机构,组建59个县(区)委巡察组。
为确保市县巡察工作规范化运行,张家口市委制定《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明确五年巡察工作的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市委巡察办出台《关于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对巡察干部监督的意见》《市纪委派驻机构配合巡察工作流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巡察工作划定方圆,立柱架梁。制定了在巡察准备、巡察实施、巡察报告、巡察反馈和巡察整改五个阶段中16套巡察公文格式模板,11套巡察工作常用报表模版和市委巡察工作规则,以及巡察工作七个阶段的具体工作流程,确保全市巡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