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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8-03-14 22:21:40 来源: 凤凰网娱乐

2月22日,记者从市教委获悉,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已正式启动,最高奖项的奖金为50万元,我市教师可进行申报。

据了解,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本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3个大类总计1356项,并首次接受香港、澳门地区申报。

其中,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包括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其他类型的教育根据其所实施的教育层次,申报相应的教学成果奖。

“本次评选将允许各个等级奖项有空缺。”市教委相关负责人称,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中,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分别设置特等奖2项、一等奖50项、二等奖400项,总计1356项。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奖成果将分别获得50万、10万、2万元奖金支持。具体的评审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方式等,申请人可查阅教育部网站进行了解。

关键词: 教育部 成果奖 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