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以来,河北省连续发生多起因酒后驾驶引发的致人死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且多发生在村内道路或临近村庄道路,给当事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造成了严重伤害。为惩前毖后,警醒广大驾驶人关注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性,河北省交管局对3月份发生的4起涉及农村醉酒驾车导致多人死亡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予以曝光。
省交管局对2017年河北发生的酒后驾驶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进行了统计分析,2017年以来,全省因酒后、醉酒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有40余起,造成55人死亡,其中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引发交通事故或机动车单方事故共21起,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19起。涉及农村道路或临近农村道路的酒后或醉酒引发的交通事故有14起,死亡22人。这14起交通事故,从道路形态上看发生在国道的有4起,省道的有7起,县乡村道3起;从时间来看,发生在夜间的有10起,其中19时-23时有7起,凌晨0-2点有2起,白天的有5起。由此可见,酒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生在晚饭后或宵夜后,与晚餐聚餐饮酒的时间节点相吻合。
2018年3月3日15时34分,任丘市思贤村驾驶人赵某林驾驶福特小型轿车冀J0C3C8,沿思贤村内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村面粉厂与路边人员相撞,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车辆损坏。经检测,驾驶人赵某林血液中酒精含量101.47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2018年3 月14日0时,秦皇岛市抚宁区榆关镇驾驶人吕某有驾驶冀CTZ882小型轿车,沿102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279KM+993.6M处驶入对向车道,与秦皇岛市昌黎县靖安镇驾驶人张某明驾驶的冀CA1112重型平板自卸货车相撞,造成吕某有及2名乘车人共3死亡,1人受伤,车辆损坏。经检测,驾驶人吕某有血液中酒精含量212.8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2018年3月18日21时,沧州市沧县大官厅乡驾驶人刘某正驾驶冀J99B52号捷达牌小型轿车,沿S331省道保沧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沧县马官厅村,与对向驶来的邢台市任县任城镇河头村驾驶人白某五驾驶的冀ED5170重型半挂货车相撞,造成刘某正及3名乘车人共4人死亡,1人受伤,车辆损坏。经检测,驾驶人刘某正血液中酒精含量176.61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2018年3月20日19时,定州市西城乡胡阜才村人胡某雄驾驶冀FH000D长城小型轿车,沿西城村至南疃村的乡间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南疃村一村民家门前时,与公路北侧堆物(沙子)碾压,至该车辆失控侧翻后,与由西向东行驶的四川省宜宾县双龙镇上村人彭某前驾驶的冀F1JZ96五菱面包车相撞,造成五菱面包车驾驶人彭某前受伤,长城轿车驾驶人胡某雄当场死亡,车上2名乘车人经抢救无效身亡,2车不同程度损坏。经检测,驾驶人胡某雄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16.6mg/100ml,醉酒驾车。
酒驾醉驾一旦引发交通事故,就是车毁人亡的惨剧,给驾车人和乘车人的家庭带来灾难。省交管局提醒:为了你和家人的幸福,请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桌不劝酒,酒后找代驾,坚决劝阻酒后驾车的亲朋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