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上午,大厂县隆重召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先活动暨贯彻实施新颁《自治条例》动员大会”,动员和要求全县上下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把握“以群众为主体,以惠民为目的,与工作相结合,从当前事做起”的基本要求,再次兴起民族团结进步创先活动新高潮,促进各项工作创先争优、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更好发展,建设“富强美好、人民满意”自治县,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在此前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上,大厂回族自治县名列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命名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榜首,成为全国10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旗)”之一,也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民族自治县。不仅如此,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新修订的《大厂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也在不久前颁布实施。
目前,大厂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先活动将重点完成六大任务:打牢“两个共同”的政治基础,壮大“两个共同”的经济支撑,实现“两个共同”的惠民目的,率先实现“十二五”时期各项目标;争创全国民族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获得成功。以城市化为主导方向,推进综合改革试验;科学发展继续走在全国民族自治县(旗)前列;提升园区承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突出“产城互动”重点,系统优化城市功能,全面提升项目质量和水平;推进民生工程加快建设,提升各族群众幸福指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转变基层执政方式。加强民生改善、民主决策等方面的研究探索;全面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条例》等,依法保障自治权益和人民当家作主权利。
为促进创先活动融入各阶层主体、全局性工作,大厂县坚持以创带建、以评励先的方法,实行持续创建与阶段性推进相结合,从7月中旬到10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八个集中”活动:集中开展一次民族知识教育和民族政策理论学习活动;集中开展一次《自治条例》的宣传活动;集中开展一次民族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集中开展一次推进惠民实事工程和为民办事活动;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开展民族进步活动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清真寺活动;集中开展“两个环境”改善提升活动;集中开展一次迎接学习宣传十八大活动;集中开展一次见建功立业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