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我县的社会风气,香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采取各种措施、严厉打击辖区内“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近日,该大队查处一起赌博案件。
6月19日14时许,香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在香河县京东新城8号楼底商一房间内,刘某某(男、31岁、香河县蒋辛屯镇人)利用“打鱼机”为汪某某(男、32岁、香河县蒋辛屯镇人)、马某某(男、26岁、香河县蒋辛屯镇人)、孟某某(男、30岁、香河县蒋辛屯镇人)、高某(男、29岁、香河县蒋辛屯镇人)四人赌博提供条件,被查获。当场收缴赌资贰仟元。
目前,刘某某、汪某某、马某某、孟某某、高某等五人已被予以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