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群众举报,大厂县公安局民警查获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抓获违法嫌疑人赵某某。
民警对赵某某进行询问,赵某某(男,30岁)如实供述了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赵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也被依法处置。
自《廊坊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大厂公安局利用短信、微信、大厂新农民报、小区电子显示屏、明白纸、宣传单等多渠道、多角度进行广泛宣传,并制定有奖举报机制,进一步整顿市场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在全县上下营造“禁燃禁放”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