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新闻网-主流媒体,廊坊城市门户

河北省环保厅印发修订后的《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

2018-04-10 11:46:15 来源: 北京青年报

自5月2日起,河北省所有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均要在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上办理,且省环保厅审批环节时限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

近日,河北省环保厅印发修订后的《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新修订的审批工作程序实现了全程网上审批,更加规范。

现行审批流程中,县级和市级环保部门初审、预审阶段使用纸质材料报批,不仅企业报送材料麻烦,且审批所需时间无法保证,时间节点也无法准确留痕。修订后,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共同使用同一系统进行审批,各级环保部门的工作痕迹均完整保留,审批过程的透明化将有效规范各级各环节的审批行为。

与现行的审批工作流程相比,修订后审批时限大幅压缩,其时效性将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现行的审批时限中,省环保厅审批环节时限为30个工作日,各市自行确定预审时限,审批所需时间较长。修订后,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省内审批总时限为30个工作日,省环保厅审批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各市和县(市、区)时限为15个工作日,其中,省际函询阶段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为防范环境风险,新修订的审批工作程序对申报企业提出了严格要求,申报单位需在网上如实填报申请表、实施计划等信息;实施转移的所有关键环节照片或视频资料需至少保留5年供抽查。

另外,新修订的审批工作程序要求各地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和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的作用,将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作为日常监管和环境执法的重点,对转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重大问题,要按程序立即报告;发现涉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查处到位并将查处结果在网上公开。

关键词: 河北省 环保厅 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