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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官网发布了有关杉杉股份内幕交易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8-04-18 17:29:26 来源: 北京日报

2016年3月28日,杉杉股份通过野村证券 随后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而翁惠萍时任杉杉股份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是杉杉股份本次收购事项中的主要人员,参与了该事项的筹划、推动、决策建议等一系列工作,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

据悉,徐康军与翁惠萍系前同事关系。2016年8月17日,翁惠萍两次与徐康军通话(翁惠萍主叫)。徐康军于同日向鄞州银行申请贷款50万元,并于当天转入了其本人工商银行的三方存管账户。随后买入“杉杉股份”30000股,买入金额492000元。

2016年8月19日,杉杉股份发布停牌公告。2016年8月26日、27日,杉杉股份形成终止收购的初步意向。

2016年8月26日、27日、30日,翁惠萍三次与徐康军通话(翁惠萍主叫)。2016年8月31日,杉杉股份复牌后徐康军立即卖出全部“杉杉股份”,该部分股票卖出金额508900元,获利15570.36元。

证监会做出如下处罚:对翁惠萍处以30000元罚款;没收徐康军违法所得15570.36元,并处以50000元罚款。

确认智利的上市公司OroBlanco(在智利圣地亚哥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有意出售其持有的PampaCalichera(在智利圣地亚哥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Pampa)的股权,杉杉股份拟通过收购Pampa获得全球锂业巨头SociedadQuimicayMinera(以下简称SQM)约23%的股权。

关键词: 杉杉 内幕交易 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