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宣布,现任主席周松岗4月任期届满,史美伦担任新一届港交所主席,任期与其董事任期同时完结。史美伦曾担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现任香港金融发展局主席,其当选成为港交所首名女主席。
史美伦
港交所称,待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核准史美伦于香港交易所的主席任命后,史美伦将以香港交易所主席身分出任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风险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法定)及上市上诉委员会主席,以及上市政策小组成员。
另外,史美伦于The London Metal Exchange(伦敦金属交易所)及LME Holdings Limited担任董事。于 LME 的委任须收到 LME 的监管机构英国 The 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的无异议确认书后才生效。
港交所董事会包括1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是阿博巴格瑞先生、史美伦女士、陈子政先生、谢清海先生、冯婉眉女士、席伯伦先生、胡祖六博士、洪丕正先生、梁高美懿女士、梁柏瀚先生、庄伟林先生及姚建华先生,以及一名身兼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的执行董事李小加先生。
作为政府支持的香港金融发展局的主席,史美伦倡导引入双重股权上市结构,并努力增强香港作为离岸人民币交易中心的地位。
比较历任港交所主席,香港立法会金融界别议员张华峰指李业广当年积极引入内地企业来港上市,甚有建树。但与现任主席周松岗则‘较少接触’,因为实际决策多由行政总裁李小加负责。
他估计,史美伦或会在金融改革中参与更多,把握“一带一路”以及大湾区的机遇,引进新经济公司,相信她与李小加的配合大有可为。
港交所公布的史美伦资料
现年68岁的查史美伦的履历颇具传奇色彩。
2001年2月,香港特区证监会副主席查史美伦被任命为中国证监会副主席。
港澳台地区专业人士担任内地副部级官员,颇为罕见。
当时她在接受央视采访时,曾将此视为“自己的一个机会,可以参与内地金融市场改革,为国家服务,富有挑战性并感到荣幸”。
而在加入中国证监会之后,查史美伦曾力挺强监管。
“说加强监管就是打击股市,对此我绝不认同。在所有市场上,监管者要做的就是监管,这是他们的任务。只要是查处违规违法的行为,就没有什么不对或不应该。我觉得,这是一个市场健康发展所必需的前提。加强监管并不等于打击股市,更不代表监管的目的是挤泡沫。”查史美伦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
2004年,查史美伦作别中国证监会,当时官方曾评价其“为中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附:查史美伦简历
1982年至1984年,美国旧金山Pillsbury、Madison&Sutro律师事务所当律师;1985年至1990年,成为美国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律师,执业范围主要涉及商业法、公司法及跨国公司的国际投资事宜。
1991-1994年,加入香港证监会,出任证监会高级总监;
1994-1998年,出任香港证监会执行董事;
1998-2001年2月,出任香港证监会副主席兼执行董事。
2001年3月-2004年9月,出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
2011年,出任汇丰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成为汇丰董事会内唯一的华人成员。
2012年,被委任为香港特区金融发展局筹备小组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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