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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保监局对太保产险滁州中支罚款30万元

2018-05-02 18:01:25 来源: 北京日报

5月2日消息, 安徽保监局公布对太保产险滁州中支的行政处罚决定。太保产险滁州中支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2018年,在承保某保险服务中标项目过程中存在虚列中介业务的问题;二是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存在虚列费用套取资金的问题。

安徽保监局对太保产险滁州中支罚款30万元,对3名相关责任人警告并总计罚款9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披露(太保产险滁州中支,吕正民,徐善荣,胡晓燕)

安徽保监局于2018年4月27日作出皖保监罚〔2018〕7号处罚决定。

经查明, 太保产险滁州中支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2018年,在承保某保险服务中标项目过程中存在虚列中介业务的问题;二是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存在虚列费用套取资金的问题。上述两项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太保产险滁州中支罚款30万元。

吕正民时任太保产险滁州中支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徐善荣时任太保产险滁州中支副总经理,2017年12月22日前分管非车险业务,对部分虚列费用套取资金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胡晓燕历任太保产险滁州中支非车险业务部经理、非车险业务总监(2017年12月22日任职),对虚列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行为及部分虚列费用套取资金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我局决定对胡晓燕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徐善荣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吕正民警告并罚款6万元。

关键词: 滁州 产险 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