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与中国的贸易逆差为204亿美元,几乎占土耳其全部对外贸易逆差的27%。因此,对土耳其经济来说,在两国贸易中使用本币协议极为重要。
2012年2月,中国开发银行与土耳其国库秘书处签署了金融合作框架协议、银行领域跨境危机管理纪要和“土耳其里拉-人民币”互换协议。
尽管时间已经过了6年,但使用中国“熊猫债券”业务还未展开。专家们注意到,为降低目前账目逆差和债务服务支出,俄罗斯与土耳其已在贸易领域使用本币,与中国也有必要这样做。
而且,两国已有本币互换协议。也就是说,出口国商品出口使用本国货币结算时,进口国用出口国货币承担债务责任。
举例来说,土耳其出口商从中国购买某种商品时,中国央行给土耳其央行人民币,而土耳其央行相应的给中国里拉。
土耳其方面将收到的人民币,通过双方“中介银行”来支付进口。由此,中国出口商拿到的是人民币收入,两国不再需要美元和欧元。土耳其《叶尼萨法克报》提示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