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指出,在第一阶段,欧盟计划最迟不超过当地时间5月18日,就将正式“以书面形式通报世贸组织(WTO)”,准备自6月20日起,对28.3亿欧元的美国进口商品征收25%的对等关税。
在第二阶段,欧盟或将从2021年3月23日开始,对不同的美国产品分别征收10%、25%,35%以及50%的关税,被征税美国产品涉及金额在35.8亿欧元左右。
在《条例》中,欧盟指出美方把“232措施”定性为安全措施,但实质上却是保障措施。
此前中国常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张向晨在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会议上亦指出,美国基于“232条款”采取的钢铝关税措施并非基于“国家安全”考虑,而是针对其国内产业的保护行为,实质上是贸易保护措施。
磋商结果不满意
欧盟在《条例》中写道,美欧之间的磋商结果“并没有达成任何令人满意的结果”。
3月,特朗普政府以维护国家安全之名展开“232调查”,并计划对进口钢铁开征25%的关税,对进口铝产品开征10%的关税,欧盟获得了到6月1日之前的暂时豁免,美方表示,若6月1日再谈不成,则不会继续豁免。
此前针对美方的“232调查”以及其钢铝关税,欧盟在4月16日向美方提出在《保障措施协定》框架下就钢铝关税进行磋商。
根据第一财经记者获得的欧盟要求加入磋商的申请,欧盟表示虽然是得到美方钢铝关税豁免的成员方,但是这一豁免只是暂时的。欧盟指出,以2017年为基线计算,受到美方措施影响的钢材总值在53亿欧元,铝产品总值为11.1亿欧元,这意味着欧盟是对美最大的钢铁出口国以及第五大铝产品出口国。如果不能得到永久豁免,欧盟的出口将会因美国的措施而遭到严重损害。为此欧盟在这些磋商中拥有实质性的贸易利益。
然而美方回答十分圆滑,且一口咬定由于美方不认为其行为是贸易保障措施,因此没有在《保障措施协定》框架下就钢铝关税进行磋商的基础。
第一财经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实际上美国在WTO就是如此回复欧盟等要求加入磋商的WTO成员方的。不过美方也表示,虽然如此,美方愿意不在《保障措施协定》之下同各方进行探讨,同时各方不应评判美方认为“该措施不是贸易保障措施”的观点。
此次,欧盟在《条例》中透露,最终在磋商中美欧双方没有达成任何结果,而《保障措施协定》下规定的30天磋商日期已过。
根据WTO原则,如果要求磋商的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那么投诉方就可以向WTO争端解决机构(DSB)提出申请成立专家组。
同时,认为出口受到损害的欧盟也将正式向WTO提交其报复关税清单。此前欧盟方面已经披露过这份长达十页的关税清单,其中包括美产的甜玉米、谷物、小红莓、波本威士忌、雪茄、香烟、T恤、裤子、摩托车、鞋类和其他产品。
欧盟还指出,之所以对美国征收报复性关税,是因为美方采取的就是贸易保障措施。
“这些措施包含了贸易救济,打乱了WTO下的义务平衡。”欧盟在上述文件中指出,“这些对进口的限制就是为了保护美国内产业免于同外国企业进行竞争,完全是出于商业目的。”
张向晨此前则指出,美国钢铝关税措施真正限制的进口量仅占美国国内钢铁消费量的5%左右,与维护所谓的“国家安全”并无关系。他援引美国商务部调查报告和美国国防部数据说,美国钢铁进口量仅占其国内消费量的16%,同时进口量中接近70%来自获得美国暂时或永久豁免的成员。美国国防工业需要的钢铁仅占其国内消费量的3%,美国国内钢铁产量是其国防工业需求的28倍。
张向晨强调,美国近期实施的钢铝关税措施严重扰乱国际贸易秩序,损害多边贸易体制,具有明显歧视性,严重缺乏透明度。
两阶段征税
欧盟还在该文件中首次详细披露了其第二阶段的“作战计划”。《条例》指出,从2021年3月23日,或当WTO争端解决机构裁定美国的保障措施与WTO协定的相关条款不一致那刻起,将对美国对欧出口产品分别施以10%~50%不等的惩罚性关税。
《条例》指出,根据测算,届时将有11.1亿欧元的对美铝产品出口将受到影响,24.7亿欧元的对美钢产品将受到影响,其总额为35.8亿欧元。
加上第一阶段的28.3亿欧元,欧盟计划对美进行惩罚性关税的规模则达到了64.1亿欧元。
在继续推进WTO进程的时候,欧盟也继续贯彻着“边打边谈”策略。美欧双方在15日的部长级通话中没有取得任何共识,欧盟也提出了如能够获得永久性豁免,则愿意同美方进行谈判。
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17日表示,欧盟可以在获得永久性豁免的前提下,在四方面同美国谈判,即可以在液化天然气,美欧制度合作,WTO改革以及美欧市场准入等方面进行磋商。
然而容克亦指出:“让我再说一遍,当头上悬着达摩克利斯之剑时我们不会进行谈判。 这有关尊严,也有关效率。”
此前日本媒体透露,日本政府正在做最后的安排,考虑正式通知WTO日本对价值450亿日元的美国出口商品征收惩罚性关税,这一规模与美国关税征收额度相当。 不过日方并没有进一步透露征税清单。
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保守地表示,日本政府确实在考虑,但还没有作出最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