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应急救援力量紧急调运与快速通行办法
确保应急救援力量快速及时到达救援现场
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河北省应急救援力量紧急调运与快速通行办法(试行)》。办法提出,建立健全我省抢险救灾应急响应与快速投送工作机制,完善航空、铁路、公路协调联动机制建设,确保应急救援力量快速及时到达救援现场,满足重特大灾害发生后,救援人员、装备、物资快速投送到位,确保减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最大限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办法适用于河北省境内重特大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或根据河北省抢险救灾指挥部要求时的应急响应,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装备、救援物资等的航空、铁路、公路途径的紧急调运与快速投送工作。办法明确了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中国民航河北安全监管局、河北机场管理集团、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铁路办事处的部门职责,提出建立日常联络机制、战时联络机制、联训联演机制和联席会议机制。
根据办法,重特大灾害发生后,省应急管理厅第一时间告知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中国民航河北安全监管局、河北机场管理集团、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铁路办事处联络员,并及时提出应急快速投送需求。各单位要结合灾区及周边应急运载力量和路况等实际,及时开展应急期救援力量的快速投送工作,设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对应急救援车辆、装备来回过程中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通行手续,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救援时效。
重特大灾害发生后,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中国民航河北安全监管局、河北机场管理集团、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铁路办事处及时按照本单位有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力量投送工作,制定重点地区、重点路段交通管制措施,同时对其他应急运载力量协调需求提出意见建议,并反馈各部门具体实施,确保应急救援力量的优先运载和通行。
办法要求,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快速投送工作的首要任务,快速、精准开展救援行动;密切协同、全力配合,加强资源共享和信息沟通,确保各级运载力量、各类投送手段的有效调用和无缝衔接,保证应急投送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管理制度,第一时间统筹调配专业人员和各类运力资源,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快速开展提供服务保障。(记者潘文静 通讯员胡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