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消息,4月2日,乌鲁木齐报告的1例确诊病例(轻型),其为3月31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于3月31日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3月29日、4月1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4月2日例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目前,已对其3月29日以来的活动轨迹及公共交通工具线索进行排查,有关密切接触人员已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行动轨迹涉及的小区、场所、工作地和乘坐过的交通工具已进行外环境采样及消杀。
该确诊病例系南湖南路西二巷52号靓丽美发店的从业人员,现居住在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211号。其主要行动轨迹及风险点如下:
3月29日12:00,在水磨沟区南湖南路西二巷52号靓丽美发店与无症状感染者4有同空间暴露史;15:30在安居南路802号味什么牛现切牛肉火锅店就餐后返回美发店工作;22:53乘坐4201路公交车返回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211号家中。
3月30日,分别前往靓丽美发店,中山路58号康奈鞋店、菲尼诗汀鞋店、飞驼鞋店,西河坝前街21号凯捷美美容美发用品公司;乘坐61路公交车返回靓丽美发店工作;21:06搭乘出租车前往沙依巴克区西环中路151号天天美发店;22:38乘坐34路公交车返回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211号家中。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与该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请立即向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隐瞒与其有密切接触史,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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