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卫生健康委一级巡视员吴乾渝、市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陶爱莲、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孙晓冬介绍情况。
最近有市民反映,个别街镇发的保供物资质量较差。请问市市场监管局,如何对保供物资中的生鲜食品加强监督和指导?
陶爱莲表示,我们在近期的监管中,包括受理的投诉举报,的确发现有部分免费发放的保供物资,主要是生鲜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对于疫情期间这类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坚持“从严从快”的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为了防范类似事件发生,我们对生鲜食品的采购、贮运、分发等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进行了分析。日前,我们会同市防控办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采购分发生鲜食品大礼包的食品安全管理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三方面措施。
一是落实生鲜食品大礼包的发放组织者、食品生产经营者、捐助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首先,发放组织者应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包括签订采购合同,查验证照资质、查验并留存相关票证,同时对食品进行感官性状检查等。其次,提供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或捐助者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食品生产经营或捐助行为负责。确保所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标准。
二是要求发放组织者加强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接。涉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通报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涉及本市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基地的通报农业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供必要的专业支持和食品安全检查抽查。
三是对食品采购过程、贮运和分发过程提出了相关管理要求。采购食品前要选择合法的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明确食品质量安全要求和双方食品安全责任。采购时要查验营业执照、食品许可证、有关票证和进行感官检查;在贮存和配送中,始终保持冷藏冷冻食品处于冷链状态。在食品分发过程中要再次进行感官检查、避免食品在太阳下曝晒。做好分发的组织工作,缩短常温放置时间。发现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立即停止发放。此外,在分发过程中,还应提醒居民检查食品是否腐败变质。居民发现问题可及时向组织者进行反应,同时收到物资后也及时把需要冷藏冷冻的放入冰箱。
关键词: 食品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