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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北京11月25日电(记者杨舒)国家卫健委日前印发《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该标准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标准第一起草人、首都儿科研究所生长发育研究室李辉研究员介绍,总体上,新标准与2009年的参照标准相比,我国7岁以下儿童体重平均增长0.1kg,身高平均增长0.5cm~0.6cm,头围、体质指数(BMI)几乎无变化。这表明,近十年我国儿童生长发育已进入平稳缓慢增长阶段,但生长水平已超过世界卫生组织现行标准。
《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规定了7岁以下儿童生长水平与营养状况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适用于该年龄段儿童生长水平与营养状况的群体及个体评价,评价指标包括体重、身长/身高、头围、体重指数等。它以我国营养相对良好人群为参照人群制定,确保制定出的生长标准有较高的筛查效能,能满足在将来较长一段时间内的使用需求。
李辉表示,我国十分重视儿童生长发育问题。调查显示,1975年至2005年间,我国儿童的营养状况得到迅速改善,生长发育水平随之得到迅速提高。到2005年,我国5岁以下城区儿童的生长发育水平已经接近世界卫生组织平均水平。而本次颁布的最新标准代表了当今我国7岁以下营养良好儿童的现实生长水平,是符合中国人种族和生活环境特征的儿童生长标准,能为儿童保健、儿科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提供有用的参考数据,更好地为我国儿童的健康和发展服务,同时也将促进我国儿童生长监测、营养评价的科学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同时,《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与国家卫健委8月发布的《不同胎龄新生儿出生时生长评价标准》形成良好的衔接,完善了我国儿童生长发育评价的指标体系。
《光明日报》( 2022年11月26日 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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