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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经过两年的过渡期后,婴幼儿配方奶粉“新国标”,昨天(2月22日)正式实施。对比旧国标奶粉,这份被称为“史上最严格标准”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标准,在配方标准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新国标”中,最显著的一个变化是,新国标奶粉将之前的6—12月龄婴儿和1岁以上幼儿段共用的奶粉配方标准,拆分为两个独立的标准,从而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修订趋势一致。
对奶粉中的宏量营养素含量和质量,“新国标”也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一是调整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碳水化合物的含量要求,与婴儿配方食品要求一致;二是增加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乳糖含量要求,明确限制蔗糖在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的添加;三是调整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蛋白质含量的要求。针对6—12个月龄的婴幼儿,新增了“乳清蛋白含量≥40%(乳基)”的新要求。
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 中国营养学会妇幼营养分会主任委员 汪之顼:因为在婴幼儿时期过多摄入蛋白质会增加肥胖的风险,所以蛋白质是缺了也不行,但是过多也不行,所以随着我们配方粉的蛋白质质量在不断提高,我们就有必要把蛋白质当中的含量适当的下降。
胆碱 硒 锰调整为婴幼儿配方奶粉必需成分
胆碱、硒和锰对婴幼儿生长发育具有重要作用,结合当前我国市场产品中上述营养素的实际添加情况,在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新国标”中,也将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的胆碱从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的锰和硒从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
对配方奶粉维生素和矿物质含量值进行修订
此外,在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新国标”中,对维生素和矿物质含量值也进行了修订。
一是设定了部分指标的最小值,以保证营养素摄入的充足性;二是设定了部分指标的最大值,以保证营养素摄入的安全性;三是考虑豆基婴幼儿配方食品对铁、锌和磷吸收利用率的影响,增加了豆基产品中对铁、锌、磷含量的单独规定。
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 中国营养学会妇幼营养分会主任委员 汪之顼:原来我们老版当中对于一些营养价值或者营养好处比较明显的营养素我们就没做上限,企业你根据需要可以往里加。对于一些可能过量摄入,我们可能担心安全性的问题,就没定下限,也就是说你只要不超量就可以。但是现在看,从营养和安全两个角度来讲,其实上限和下限都需要给予一个明确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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