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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昨天(4月26日)发布了《人民检察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工作指引》,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以及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等方面分别作出了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 刘太宗:因知识产权技术类案件和反垄断案件上诉机制的特殊性,需要明确检察机关的监督层级,《工作指引》规定,此类案件的抗诉和复查应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
同时,《工作指引》强调,遇有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其他需要保密的情形,应当依利害关系人书面申请,采取组织诉讼参与人签署保密承诺书、对秘密信息进行技术处理等必要的保密措施。针对知识产权案件技术性强的特点,根据案件需要,可以邀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检察技术人员参加听证,可以依法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指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检察技术人员出具意见。意见经审查可以作为办案部门、检察官判断运用证据或者作出相关决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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