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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澎湃新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看到,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经济联合社决定以公开招商方式引入永岗社区经济联合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不含横东、横南、横北)旧村改造项目的合作企业。
该项目编号为项G2023-001,是今年首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总投资额约57.15亿元人民币,改造方式为全面改造;改造模式为合作改造。项目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不含横东、横南、横北)旧村改造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不含横东、横南、横北)旧村改造项目保证金账户监管协议。递交竞选文件时间为2023年06月26日。
合作企业资格条件之一是企业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银行信用记录良好(以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为准),且最近3年在市场监管等部门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工程“烂尾”等情况。
招商文件显示,项目位于黄埔区永和街(镇)永岗社区(不含横东、横南、横北村,东至井泉四路,南至田园路,西至布岭路,北至春分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在册总人口为3119人,改造范围的总用地面积约为123.18公顷,现状建筑面积86.62万平方米。
根据“永和街永岗社区(不含横东、横南、横北)旧村改造范围内现状房屋面积数据的函”,永和街永岗社区(不含横东、横南、横北)旧村范围内现状实测总建筑面积866266.490平方米,其中村民住宅635130.294平方米,集体物业229328.150平方米,公共配套1182.540平方米,历史文保625.506平方米。
申请合作企业应具备与改造地块相匹配的建设能力和经验,包括: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2.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3.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统计人员;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根据公告,申请合作企业本身或者其全资子公司的竣工房屋建筑面积、人员可以计入该企业数据范围。
申请合作企业应具备与改造地块相匹配的资金实力,且须符合以下条件:1.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以验资报告为准),且具有与项目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及融资能力(竞选文件中需提交竞选承诺书);2.企业总资产:企业总资产不低于200亿元且企业净资产不低于50亿元;合作企业本身或者其全资子公司的资产可以计入该企业数据范围。(提供复印件,加盖申请合作企业公章,提交全资子公司资料的,需加盖全资子公司及合作企业公章,以最近一年度的审计报告为准);(三)申请合作企业应在报名期限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人民币3亿元(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的竞选保证金。
该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5个,其中具备与改造地块相匹配资金实力的联合体成员在联合体中所占份额不得低于30%,由其以牵头企业身份代表联合体开展竞选报名、缴纳竞选保证金、签署相关文件等工作,牵头企业在竞选过程中的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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